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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商标转让限制是什么?

  • 浏览:22     发表时间:2025-02-08 23:50:12

个人商标转让限制是什么?

最近有老板想把自己的个人商标转让给企业,但是不知道现在哪些是。今天我就给大家讲讲个人商标转让的限制,热烈欢迎大家看文章。个人商标转让限制如下:

1.转让方必须是拥有注册商标或申请商标的任何人。任何人在没有商标的情况下,愿意以不正当的方式欺骗或者转让商标的,转让无效。

2.注册商标或者两个以上人为因素的现有商标申请商标所有权时,必须经全体产权人确认意愿后才能转让,否则转让无效。

3.商标受让人必须具有商标申请人的合法主体,必须是法定代表人或者依法成立并具有经营能力的其他组织;受让方为普通合伙人的,必须是具有企业营业执照的个体户、农村承包人、按规定经批准从事生产经营的普通合伙人,转让的商标应在企业营业执照或相关备案文件批准的经营范围内或在其直接经营的农副食品范围内。

4.商标转让被告中的任何一方必须清楚地知道商标转让人手中是否有与类似产品/服务中的被转让商标相同或相似的其他商标。如果是,一定要单独申请转学。否则,注册商标的转让可以在商标局核准时规定,也可以不核准转让。因此,很可能在转让中给一方造成巨大损失。

5.注册商标或申请商标转让时,双方必须签订商标转让协议,并向商标局提出转让申请。《商标法实施条例》第25条要求“受让方承担办理转让申请的申请”。所以,如果代理人按照商标代理人的意思向商标局申请办理转让申请,代理人只是商标受让方的意思表示。所有未经任何商标签名或盖章的商标转让个人行为,均归类为无效转让个人行为。

6.所有提交商标局审核的商标转让文件必须明确表明商标转让是产权人的真实转让意图。如果说明范围不够,很有可能对方会根据申请公平处理商标转让,或者转让方会积极公正的转让意向,从而保证转让成功。否则很有可能商标局会规定撤销案件。

7.注册商标在转让前已经被他人批准申请的,转让前必须征得被批准人的同意,否则商标局可以驳回转让申请。注册商标转让后,转让前已经生效的商标核准合同的效力不受损害,但商标申请核准合同另有约定的除外。

8.如果转让双方只签订了申请注册/商标转让合同,而没有经过商标局核准的转让司法程序,则转让无效。在签订商标转让协议、结清转让账款、取得商标注册证/商标申请处理通知书后,虽然受让方可以正常申请注册商标或有权控制商标申请处理,但在商标局核准注册申请/商标转让处理前,商标使用权仍属于转让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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